市国土资源局:
你局《关于划拨哈纳斯北环阀室项目用地的请示》(华电供热[2017]736号)收悉。
根据原国土资源部《划拨用地目录》(国土资源部第9号令),经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9日 第189期专题会议研究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将金凤区北环高速以北、亲水大街以东0.522848公顷(包含北环高速林带用地1981.79平方米应以景观为主,不能进行建设)国有建设用地划拨给宁夏哈纳斯燃气集团有限公司,用于北环天然气综合阴极保护站项目建设。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,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用途。
二、请依照规定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。
2018年8月31日
此件公开发布